发布人
惠汝飞 莒南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惠汝飞
张 霞 莒南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唐红玲 莒南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林涛 莒南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徐 霞 莒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3年,县妇儿工委坚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制度,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抓好小切口,做好大文章,用心用情为妇女办实事解难题。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2023年全县0-6岁儿童接受孤独症初筛人数为42589人,接受复筛人数为47人。对于复筛异常的儿童已积极联系转诊,对接受筛查的儿童通过开展健康宣教、个性化指导及干预等方式,减轻或纠正儿童发育偏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今年全县“两癌”免费筛查任务数37500人,截止11月底,已完成两癌筛查35350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94.2%,确诊宫颈癌7例、乳腺癌21例,对已确诊的患者都及时规范给予治疗上的指导,大大提高了两癌早诊率、诊断率、治愈率及患者生活质量,剩余任务数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县妇联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两癌”专项救助资金共计44.1万元,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112名。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监测活动深入社区和工厂,完成监测样本300余个,监测有益于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科学有序开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建设莒南一小东校区、莒南二小、莒南四小、莒南六中等4处改扩建项目,规划新增学位4400余个。规划扩建4处幼儿园、29处中心幼儿园及辖区村园整体提升。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莒南一小人民路校区、莒南三小、莒南五小、莒南六小、莒南八小等5所学校通过腾空教师办公室、改造功能室等方式,内部挖潜校舍(改造成为教室),提供学位1200余个。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将2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项目,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开展“暖冬行动、情暖童心”关爱孤困儿童活动,走访慰问了14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专业心理测量登记,并为儿童送上慰问物资;“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12个镇街共125名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并为每名孤困儿童发放慰问金。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临沂市2023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启动活动暨“才聚莒南”现场招聘会,吸引300多家县内外企业参会,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岗位8000个,共吸引1万余名求职者进场参加,当场达成就业意向3000多人,其中女性求职者1200余人。组织开展“巾帼家政进乡村(社区)”活动18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沂蒙行志愿服务直通车活动12场、莒南县女致富带头人培训1场,共计为1158名妇女提供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为7家女性创办领办企业申报命名市级沂蒙大姐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为5家示范基地争取市级扶持资金25万元,命名2家企业为县级沂蒙大姐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给予扶持资金4万元。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进阶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高素质农民336人。其中,高素质女农民占比达到40%,培养造就了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女农民队伍,为服务“三农”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着重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422名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
九、落实“两令”制度。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深化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两令”制度的落实工作。利用网络、官方微信、新闻报纸等媒体及进校园开设法治宣传课堂等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社会热点案例和审理的典型案例,全面解读“两令”各项制度规定,提升群众知晓度,为妇女等弱势群众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筑起有效的保护屏障。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深化“青鸟计划·才聚莒南”在外青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公益实践活动,挖掘镇街大学生实践岗位100余个,成立青鸟学子临时团支部1个,开设暑期“困境儿童”公益课堂12期,覆盖农村地区少先队员800余名;在十字路街道、板泉、坊前镇探索开展红色故事理论宣讲、“沂蒙红色之旅”暑期社会实践、美丽乡村建设调研项目,并在“青春临沂”公众号予以发布。先后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队3支,带领农村地区100余名少先队员接受红色文化熏陶,提升青少年思想引领水平;联合上海复旦、南京邮电等8所高校,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类“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10个,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育覆留守学生500余名,提升困境儿童教育发展环境。
答记者问
01我们注意到,我县对低收入“两癌”妇女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工作,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有关具体情况?
张霞(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莒南县妇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低收入“两癌”妇女免费检查及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宣传动员、全力实施救助。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广泛宣传“两癌”检查及救助政策。为保证项目有效覆盖到每个低收入“两癌”妇女,加强横向宣传力度,县妇联联合县卫健局动员镇街、村社区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村居喇叭、转发网格群等形式,广泛宣传“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的惠民利民政策,提前发布筛查活动信息预告。组织志愿者将《宫颈癌乳腺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手册》《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明白纸》等材料发放到妇女手中,使“两癌”检查、救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符合条件的妇女能报皆报、应查尽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妇女健康的浓厚氛围。
二是严格排查摸底,全力实施救助。组织各镇街、村(社区)妇联深入调查摸底,采取年初集中申报和全年随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实地走访了解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的基本情况和生活状况。县妇联严把申报关口,对申报的低收入“两癌”妇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与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对接核实患病妇女的家庭困境状况,与卫健局核实妇女病情病程,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妇女不虚报、不漏报。在此基础上,建立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信息资料数据库,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上级妇联“两癌”专项资金扶持。2023年,共计为112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妇女申请专项救助,争取全国、省市级救助资金44.1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成。资金发放后,安排各镇街、村(社区)妇联及时通过电话、入户等方式加强回访,与每一位受到“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沟通联系,确保各级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进一步了解她们的病情及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她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与热情,缓解她们因疾病带来的精神压力,架起“娘家人”与患病妇女的爱心桥梁。
三是争取山东省妇联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预防低收入妇女及家庭因病返贫致贫,2023年,山东省妇联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经县妇联积极争取,莒南县被确定为试点地区,项目为我县1801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由中国人寿临沂分公司莒南县支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对在保险期内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的被保险妇女,给予3万元保险理赔金,总保险金额5403万元。下一步,县妇联继续加大关爱的力度暖度,让收入妇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02我们注意到,受生育政策、城镇化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年小学一年级面临入学高峰挑战,致使部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学位紧张。请问是如何应对的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唐红玲(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教体局通过实施城区学校改扩建项目、内部挖潜校舍等方式提供学位5700余个,满足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入学需求。
一是实施城区学校改扩建项目。坚持早谋划、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一校一案”全面强化教育资源供给保障,2023年,实施城区学校基建项目莒南一小东校区、莒南二中、莒南四小、莒南六中4处,规划新增学位4400余个,并作为全县2023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全力推进。县教体局成立4个工作专班,分别进驻相关学校,召开莒南县城区学校基建项目推进会,督促各学校项目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全力推进,确保所有项目如期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学位缺口问题。
二是内部挖潜校舍。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莒南一小人民路校区、莒南三小、莒南五小、莒南六小、莒南八小等5所学校通过腾空教师办公室、改造功能室等方式,内部挖潜校舍(改造成为教室),提供学位1200余个。项目建成后,教育保障将更加有力,教育资源将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就近入学的需求。
03今年来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有关具体情况。
李林涛(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儿童期是残疾人的最佳康复期,对其进行科学的抢救性康复,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目前我县救助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法定年龄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2023年共救助各类残疾儿童422名。
具体的救助条件如下:
首先,要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其中:孤独症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残疾评定机构,诊断证明三年内有效。
其次,接受救助的残疾儿童要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目前,我们执行的救助标准是按照《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执行。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度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7天,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视力残疾儿童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不超过6个月,每周不少于2次,每人年补助训练费6000元。
04提问:请问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今年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了哪些关爱活动?
徐霞(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要求具有本地户籍且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博士研究生)。纳入“助学工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在校就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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