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资讯 > 正文

10月30日湖北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工作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 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再次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战略部署。易地扶贫搬迁,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是落实精准扶贫的重大举措。几天前的10月27日,我省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针对大家的深切关心和关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特请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同志,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革鹏同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项克强同志分别介绍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工作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和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请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发言人、邹清平副厅长介绍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工作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国土资源厅,感谢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10月27日,我们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会,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指标交易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开展指标交易工作重要意义 (一)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 党十九大报告作出庄严承诺,要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和头号战役。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使用,实现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向发达地区的合理流转,充分显化了农民财产权收益,交易资金返还贫困地区,能够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为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我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写入报告,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是示范省创建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既可解决贫困地区发展资金和土地问题,又为城镇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对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战略目标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 (三)是一举多得的重大改革创新,体现了六大政策红利。 增减挂钩指标原本只能在本县域范围内使用,按照国土资源部贫困县增减挂钩指标省域内交易的超常规政策,我省有38个县符合要求,由37个贫困县再加上作为生态移民搬迁县的夷陵区组成。实施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可享受六大政策红利:一是可解决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不足矛盾;二是可直接落实土地利用计划;三是自行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四是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节约用地成本;五是贫困地区指标交易收益可用于筹集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贷款还款资金,缓解了扶贫资金压力。六是通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优化,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本次2017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会共交易指标3275亩,由英山、保康、蕲春、郧西、竹山、孝昌6个县提供。指标由武汉市汉南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竞得,总交易资金13.66亿元,平均41.73万元/亩。买卖双方经济利益均得到充分体现,实现了双赢。 对转让方来说,增加了资金收益。贫困地区增减挂钩指标若在当地使用,成本价一般不高于10万元/亩,以本次交易转让大户英山县为例,交易的1875亩指标以10万元/亩标准计算资金收益最多不超过2亿,而本次交易收益达到8亿,通过交易产生的资金收益是在当地使用收益的4倍。 对竞买方而言,节约了用地成本。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5.3万元/亩,比指标转让方郧西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高出4.63万元/亩,通过本次购买612亩挂钩指标,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就节省了2844万元,更何况还有耕地开垦费的节省,减少了用地成本。 从全省来看,按本次交易均价41.73万元/亩乐观估计,通过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如果今后每年产生1万亩指标用于交易,相当于2018-2020年3年3万亩,到2020年,收益能达到120亿左右。按易地扶贫搬迁户均20万元搬迁总成本计算,仅挂钩指标交易这一项收益就可解决全省6万户搬迁资金。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工作。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免缴新增费和耕地开垦费的范围由县域扩大至省域范围,并设立了交易资金专户。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交易平台,供各市县参与竞买。依据38个县(市、区)搬迁规模和安置标准,估算出全省可纳入交易的指标潜力为6.2万亩。据摸底,各地购买需求更大,仅武汉、鄂州两地就需购买约6万亩。目前能投入交易的指标较少,通过加大拆旧复垦力度,可供交易的指标将越来越多。 (二)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工作。不限制贫困地区增减挂钩指标下达规模,鼓励贫困地区优先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应保尽保。共批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项目18个,涉及13个贫困县,指标规模3.5万亩,为交易指标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精准扶贫的同时,我厅还在计划指标、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灾害等方面精准服务扶贫工作,专项安排每个贫困县每年600亩用地计划;投资了17.9亿元支持37个重点贫困县实施土地整治75万亩;对37个贫困县分别补助3000亩耕地占补指标,并支持贫困县将补助指标的50%(1500亩)以上用于交易,目前已成交3.45万亩,共获得扶贫资金49.17亿元;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整县推进试点;安排了14个重点贫困县地质灾害项目15个,补助资金3050万元;争取12个重点贫困县中央财政补助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2个,补助资金1.9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交易工作配套政策。一是按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扶贫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完善交易资金管理、拨付及使用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切实可行交易工作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规范、方便,推进交易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出台挂钩指标交易后的使用管理政策,确保依法依规用好交易指标。 (二)加快挂钩项目复垦验收。一是省发改委、省政府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督导地方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严守“建新房必须拆旧复垦”红线,尽快产生更多的增减挂钩交易指标。二是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验收工作,严格将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验收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整体验收内容,确保复垦到位。 (三)我们希望38个享受指标省域交易政策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借全省第一批指标交易的东风,充分认识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精准扶贫的政策红利,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快拆旧复垦,尽快产生更多的交易指标,为助推易地扶贫搬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记者朋友,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是精准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含金量十足的重要扶贫措施。下一步,还请大家帮助宣传,在全省营造指标交易的良好氛围。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谢谢邹厅长。 下面,请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革鹏同志介绍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革鹏: 一、总体情况 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难度最大的一批,政策性最强的一批,要求最高的一批,也是情况最复杂的一批。这一批涵盖了“五个一批”的其他内容,体现了“六个精准”的全部要求和“两不愁、三保障”攻坚脱贫的全部目标,是关乎脱贫攻坚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战役。

10月30日湖北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工作

全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2015年底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聚焦精准,严守政策,高位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正在高效有序地开展。 “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完成32.8万户90.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6年我省完成搬迁安置任务26.68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搬迁任务。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35万人,截至9月底,全省今年计划建设的安置点4488个已全部开工。在建房屋15.84万户43.42万人(含购房),今年已搬迁入住2.98万户7.27万人,累计搬迁12.38万户33.95万人。按照目前的建设进度完全能够如期完成今年任务。 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对象识别、项目建设、资金监管、问题整改和督导检查等方面持续发力,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富有荆楚特色的“交钥匙工程”搬迁模式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十堰市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模式和“蕲春经验”得到了汪洋副总理批示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连续两次在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根本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科学决策部署不动摇,还在于我们充分结合湖北实际,敢于创新、勇于攻坚,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健全高效的组织体系、富有特色的工作体系、“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和环环相扣的督办机制。这些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的好精神好作风,值得认真总结和继续坚持,这也是今后我们全面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常态化、不间断、全覆盖的督导机制,10月份将召开全省现场工作推进会,力争11月底完成住房建设任务、12月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达到搬迁入住条件。二是建立了高效的督办通报机制,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省直和市县推进工作“双通报制”,通报结果直接呈送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县市都建立了“日报告”制度。三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直至追责问责。 (二)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守政策底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封闭运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搬迁对象界线、建设面积标线、搬迁户不举债的底线和项目资金管理的红线。 (三)加快拆旧复垦进度,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是未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还本付息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稽查过程中暴露出我省拆旧复垦工作进度缓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机制尚未实质运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把拆旧复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稽察力度,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全省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对拆旧复垦进度较快的县市区由省发改委出台激励措施,按照指标交易面积给予适当奖励。 (四)聚焦精准脱贫,注重后续帮扶。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将脱贫路径、脱贫措施谋划贯穿搬迁的全过程,采取直接帮扶、托管帮扶、合作帮扶、社会帮扶和资产收益帮扶等脱贫模式,探索“藤上结瓜”、“入股分红”、“资产收益”、“转移就业”等多种路径确保搬迁户脱贫致富。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谢谢李革鹏副巡视员。 下面,请省扶贫办新闻发言人、项克强副主任介绍我省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项克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和任务,举全省之力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到2016年底,我省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581万减少到287.5万,累计减贫293.5万人;贫困村由2013年底的4821个减少到2776个,累计出列贫困村2045个。中央对2016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考核,我省被评为受表彰省份,奖励资金4亿元;全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我省连续四年被评为A级;全国产业扶贫现场观摩会、全国光伏扶贫现场会、全国金融扶贫现场观摩会、全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现场会、全国“万企帮万村”现场会在我省召开;我省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产业扶贫现场观摩会、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全国健康扶贫现场推进会、全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电视电话会上作典型发言。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标志性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双牵头”共同组织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省扶贫办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汪洋副总理在陕西和山西太原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和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搬迁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一是精准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该进的一个不落,不该进的一个不进,我省先后三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工作。第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锁定,于2015年3月开始,我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搬迁意愿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截止2015年底,全省12个市州57个县共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30.63万户、97.79万人。2016年初,开始第二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调整锁定。省扶贫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回头看”要求,组织力量对全省第一轮锁定的30.63万户、97.79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再核对、再录入。顺应基层诉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省有搬迁需求、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据实录入。截止2016年9月30日,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数锁定为33.93万户、95.4万人,范围涉及16个市州、74个县(市、区)。第三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锁定始于2017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省扶贫办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正在组织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和返贫动态调整工作,同步开展新纳入及返贫贫困户和未脱贫贫困户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标注调整工作。经统计,截止今年9月30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锁定数为32.8万户、90.1万人,范围涉及13个市州69个县。三次识别调整锁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日趋精准,扣牢了易地扶贫搬迁“第一颗纽扣”。 二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扶持。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我省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省政府出台文件对搬迁对象后续帮扶政策作出具体部署。指出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和保障兜底三条路径。积极引导搬迁群众转移就业。加强就业培训,大力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各级政府积极与务工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引导和扶持搬迁对象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和资产收益等脱贫致富。确保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凡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省扶贫办牢固树立“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理念,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发展产业得现金、务工就业得薪金、土地流转得租金、入股分红得股金、政策扶持得资金的“五金”脱贫路径和增收模式。一是坚持在脱贫项目上动脑筋。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坚持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务工则务工的原则,引导各地走特色脱贫道路。如黄冈市形成了“罗田一只羊”(黑山羊养殖)、“蕲春一棵草”(蕲艾产业)、英山一片茶(茶叶产业)、“麻城一朵花”(杜鹃花旅游)、“黄梅一炷香”(禅宗旅游)、“红安一道光”(光伏发电)等一批特色产业,因县、因村、因企制宜的产业精准扶贫途径基本形成。二是坚持在利益联结机制上下功夫。形成了“能人带动、集约经营” “入股分红、化解风险”“利益共享、藤上结瓜”等多种模式,有效化解脱贫增收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如远安采取“政府+企业+金融+保险+贫困户”“五位一体”牛肉产业发展新模式,政府政策扶持、企业保障运行、金融保障资金、合作社保障服务、保险保障风险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贫困户养殖风险降到最低。三是坚持在政策支持上做文章。以贫困户直接受益、最大受益为目标,注重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鼓励贫困户靠产业兴家业、凭劳动快脱贫。如襄阳市保康县出台到户产业奖补政策,发动8400个搬迁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占搬迁户数65%,户均奖补4340元。十堰市丹江口市出台文件,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10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其中6000元直接奖补到户到人,4000元由乡镇统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 下一步,省扶贫办将对已搬迁入住对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开展脱贫验收销号。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谢谢项主任。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湖北画报记者提问:请问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在我省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工作中能够解决什么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 谢谢您的提问。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在我省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工作中能够解决以下两方面问题: 1、能够助推精准扶贫,解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资金和土地问题。通过增减挂钩指标省域交易,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合理流转到经济发达地区,同一块土地,产生价值相差3-4倍,充分显化了农民财产权益。实施增减挂钩腾出了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贫困户安置、配套设施建设和扶贫发展,既解决了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又满足了后期扶贫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交易资金返还贫困地区,能够为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筹集大量资金,有效缓解了扶贫资金缺口,为“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2、能够为发展较快地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购买贫困地区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发达地区,可享受以下政策红利:一是贫困地区拆除旧房腾出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可流转至发达地区使用,可以解决发达地区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二是发达地区可将增减挂钩指标充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缓解用地压力;三是贫困地区已拆旧复垦新增耕地,自行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发达地区使用指标可不用额外补充耕地,解决了耕地占补指标不足难题;四是发达地区使用指标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节约了大笔资金。对指标竞买方而言,一项政策就有四项红利,政策的激励效果非常明显,这也是挂钩指标交易需求旺盛、交易政策有活力的主要原因。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提问:此次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成效显著,为贫困地区提供了大量扶贫资金。为了产生更多增减挂钩指标,请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有何计划安排?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 谢谢您的提问。为产生更多增减挂钩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将进一步抓好增减挂钩工作,支持精准扶贫。 1、对贫困地区增减挂钩项目应保尽保。为支持扶贫开发,省国土资源厅自2016年起,对贫困地区不再限制增减挂钩指标规模。目前全省已批准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增减挂钩项目共3.5万亩。据了解,全省还有部分贫困县市正准备申报增减挂钩项目,面积约3万亩。下一步,我们将和省发改委、省政府扶贫办一道,加大督导力度,要求有关贫困县尽快上报批准增减挂钩项目,加快项目区实施,确保指标交易有充足的指标来源。 2、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验收。按规定,没有复垦验收的挂钩指标不能用于交易,这是挂钩指标交易的一条红线,因此尽快拆旧复垦验收是加快指标交易的关键环节。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政府扶贫办,督导地方加快挂钩项目拆旧复垦,严格执行“建新房必须拆旧复垦”的规定,将增减挂钩复垦验收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整体验收内容,在确保挂钩项目依法依规复垦验收到位的前提下,产生更多的增减挂钩交易指标。 中外新闻社记者提问: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对推进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革鹏: 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是党和国家为彻底斩断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地区的困难群众贫困代际传递链条,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从搬迁规模上来看,全国计划搬迁约1000万人,我省计划搬迁95.4万人,占比接近10%;从建设任务上来看,不仅要完成30多万套安置房建设,还要配套建设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从时间要求上来看,从到2020年实现全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脱贫攻坚目标来看,只有不到5年的时间;从资金需求来看,完成搬迁任务需要资金600亿元左右,搬迁户人均6万元,其中国家安排5.7万元,搬迁户自筹3000元。国家安排的投资中,除中央预算投资人均7000元不需偿还外,其余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人均1万元)、长期贷款(人均3.5万元)和专项建设基金(人均5000元)在内的资金均为债务性资金,需还本付息。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印发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新拆旧复垦不仅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换穷业”目标的关键环节,同时也增加了土地供给,国家在政策设计上,是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入作为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的重要来源,在政策安排上出台了特别优惠的条件,即贫困县市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进行交易,而其他县市只能在本县范围内进行交易,此举大幅提升贫困县市的指标交易含金量。我省共有38个贫困县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充分实施好这项政策,可以从根本上缓解我省还款的后顾之忧。 为扎实做好拆旧复垦、指标交易工作,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去年出台了《关于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16]98号),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指标交易,归集交易资金,并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联合制定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配资金,支持省扶贫投还款,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搬迁贫困户后续帮扶工作。 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第一拍的成功落锤,标志着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借、用、还”机制成功搭建。下一步,省发改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联合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实施不间断、全覆盖稽察、督导、考核,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和指标交易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偿还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又对缓解我省经济发达地区用地矛盾,助推全省经济腾飞发挥积极作用。 湖北卫视记者提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如何识别?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项克强: 根据国家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和贫困户自愿三要件,我省结合实际,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一是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是大中型水库(大型湖区)和“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是其他确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要经过“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公示、乡镇公示、运用大数据比对、县公告。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