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昇集团控股(08370)发布公告,于2025年3月11日,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作为转让方)与内蒙古皓扬(作为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合同,并向内蒙古皓扬发出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收购的代价(相等于官方起始价)已由内蒙古皓扬于2025年2月13日支付的按金结算。
上一篇:离婚起诉书与共同财产清单的撰写与解析
下一篇:反内卷!多家公司禁用PPT
有话要说...